(一)所属行业
电子商务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隶属于“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1)隶属于“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之“64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电子商务服务业的主管部门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行业自律组织包括中国互联网协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是本行业的行政管理机构,主要职能有:(1)制定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拟订推动企业信息化、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网络购物等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2)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3)拟订电子商务相关标准、规则;组织和参与电子商务规则和标准的对外谈判、磋商和交流;推动电子商务的国际合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推进司主要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落实互联网信息传播方针政策和推动互联网信息传播法制建设,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等。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要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等。
中国互联网协会是由中国互联网行业及与互联网相关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结成的行业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主要负责制订并实施互联网行业规范和自律公约,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促进会员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用户利益,促进行业服务质量的提高。
2、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2018年8月31日,《电子商务法》作为我国首部电子商务领域综合性法律正式出台,推动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进入权责明晰、有法可依的历史新阶段;各级政府贯彻指导思想,把握数字经济发展趋势,推动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取得新成效,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取得新突破。
(1)法律法规
行业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 颁布文号 | 颁布年份 | 主要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 2000年国务院令第291号 | 2000年 | 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类,实行许可制度。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电信业务分为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增值电信业务,须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 2000年国务院令第292号 | 2000年 | 主要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主体和行为。该办法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和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分别实行许可制度和备案制度。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部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新闻、出版、教育、卫生、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和公安、国家安全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互联网信息内容实施监督管理。 |
《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办发〔2005〕2号 | 2005年 | 我国政府部门首次提出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要求充分认识电子商务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完善政策法规环境,规范电子商务发展;加快信用、认证、标准、支付和现代物流建设,形成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撑体系;提升电子商务技术和服务水平,推动相关产业发展等。 |
《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 | 国发〔2015〕24号 | 2015年 | 法无禁止的市场主体即可为,法未授权的政府部门不能为,最大限度减少对电子商务市场的行政干预。在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要在发展中逐步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创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社会创业活力,拓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领域。 |
《关于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意见》 | 国办发〔2015〕72号 | 2015年 | 大力发展线上线下互动,对推动实体店转型,促进商业模式创新,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等具有重要意义。为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提出以下意见:鼓励线上线下互动创新;激发实体商业发展活力;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完善政策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 | 2018年 | 电子商务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通过电子行为设立、变更和消灭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政府调整、企业和个人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通过信息网络所产生的,因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各种商事交易关系,以及与这种商事交易关系密切相关的社会关系、政府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 | 国办发〔2019〕42号 | 2019年 | 顺应商业变革和消费升级趋势,鼓励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促进商旅文体等跨界融合,形成更多流通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引导电商平台以数据赋能生产企业,促进个性化设计和柔性化生产,培育定制消费、智能消费、信息消费、时尚消费等商业新模式。 |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2)产业政策
产业政策
颁布年份 | 颁布部门 | 政策 | 内容 |
2007年 | 商务部 | 《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 | 从网上交易及其参与方、网上交易的基本规则、各参与方的规范行为、网上交易促进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以维护网上交易参与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网上交易健康有序发展。 |
2007年 | 商务部 | 《关于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意见》 | 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引导交易参与方规范各类市场行为。规范电子商务信息传播行为,优化网络交易环境;规范电子商务交易行为,促进网络市场和谐有序;规范电子支付行为,保障资金流动安全;规范电子商务商品配送行为,健全物流支撑体系。 |
2009年 | 商务部 | 《电子商务模式规范》 | 规定了基于互联网技术和网络通信手段缔结的电子商务模式,描述了电子商务模式的基本要求,规定了服务提供方主体法人资格、服务对象主体法人资格、中立的第三方参与经营、实物交易、在线支付、售后服务、独立的技术配套设施以及人员技能等方面规范。 |
2009年 | 商务部 | 《网络购物服务规范》 | 规定了基于互联网技术和网络通信手段缔结的网络购物的服务体系,描述了网络购物服务的合法性、安全性、公平性、合理性等方面的要求,规定了基本原则、网络购物交易方、网络购物平台提供商、网络支付平台提供商、网络购物辅助服务提供商等方面的行为规范。 |
2011年 | 商务部 | 《商务部“十二五”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 |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为宗旨,以应用电子商务推动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为出发点,完善发展环境,提高应用水平,加快产业带动,加强示范引导,走出一条既符合国际电子商务发展规律,又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 |
2011年 | 商务部 |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 | 规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经营活动,规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的设立与基本行为规范、平台经营者对站内经营者的管理与引导、平台经营者对消费者的合理保护、平台经营者与相关服务提供者的协调,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 |
2013年 | 商务部 | 《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应用的实施意见》 | 到2015年,使电子商务成为重要的社会商品和服务流通方式;电子商务基础法规和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应用促进的政策环境基本形成,协同、高效的电子商务管理与服务体制基本建立;电子商务支撑服务环境满足电子商务快速发展需求,电子商务服务业实现规模化、产业化、规范化发展。 |
2014年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 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和公序良俗;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创新经营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推动网络经济发展;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成立行业组织,建立行业公约,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
2016年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9个部门 | 《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 完善电子商务法规政策环境。健全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加强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和交易保障设施建设。积极培育电子商务服务。深化电子商务应用。 |
2016年 | 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 | 《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 | 总结了“十二五”期间电子商务发展取得的成果,分析了“十三五”期间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明确了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提出了电子商务发展的五大主要任务、17项专项行动和六条保障措施。确立了2020年电子商务交易额40万亿元、网络零售总额10万亿元和相关从业者5000万人三个发展指标。 |
2017年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 《关于促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 | 围绕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推进网上丝绸之路国际合作,促进移动互联网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大力发展跨境移动电子商务。在第五代移动通信(5G)、下一代互联网、物联网、网络安全等关键技术和重要领域,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和交流合作。支持移动互联网企业走出去,鼓励通过多种方式开拓国际市场,加大移动互联网应用、产品、服务海外推广力度,构建完善跨境产业链体系,不断拓展海外发展空间。 |
2009年(2017年修订)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 经营电信业务,应当依法取得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经营许可证的规定,接受、配合电信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电信业务经营者按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电信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 |
2018年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 | 规范电子商务行为,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登记服务工作。 |
2019年 | 国务院 | 《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 | 提出: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培育消费新增长点。健全农村流通网络,支持电商和快递发展;改革完善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扶持政策。 |
2020年 | 商务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 《关于深入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工作的通知》 | 深入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确保协同发展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落地生效,重点突破:着力解决电商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快推动快递车辆便利通行,加强农村快递物流体系建设。 |
2020年 | 商务部 | 《电子商务信息公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公示有关信息或信息的链接标识;鼓励电子商务经营者公示绿色包装的应用信息以及第三方信用评价的信息,支持电子商务经营者对企业责任、平台责任、公益事业等内容的公示。 |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3)电商平台规则及监管制度
电子商务依赖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开展,第三方平台出于规范管理需要,对品牌商和服务商在平台上的行为制定了一系列平台规则及监管制度,主要包括:《天猫规则》、《天猫服务协议》、《天猫运营服务商平台管理规范》、《品牌号商家管理规范》、《营销活动规则》;《京东开放平台总则》、《京东开放平台店铺资质管理规范》、《京东开放平台营销活动规则》等。
2024-2030年中国化妆品电子商务行业市场动态分析及投资前景研判报告
《2024-2030年中国化妆品电子商务行业市场动态分析及投资前景研判报告》共八章,包含化妆品电子商务企业商业模式分析 ,化妆品电子商务行业发展趋势分析,传统化妆品企业转型电商路径分析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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