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筑牢社会和谐的“压舱石”。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草案)》,就如何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更好服务就业创业和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而在近日召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提到,1至3月城镇新增就业330万人,就业形势稳中有进,实现了良好开局。
如何在接下来的三个季度中让就业形势继续保持“稳中有进”,继续兜牢民生之底?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持续落实就业创业政策,突出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促进就业带动创业,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体系等方面都是接下来要进行的工作。
在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中通过的《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草案)》中,突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促进人力资源自由有序流动,细化了就业促进等规定,明确了市场监管措施,让人社部下一步的民生兜底工作有了更为明确的政策指导。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有关专家表示,此次通过的《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草案)》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我国当前经济转型升级对就业工作的新要求,既让人力资源市场进一步“活”起来,也通过市场监管这一有力“抓手”,让我国的人力资源市场“活”中有序,“活”中不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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