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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斗争结合起来

    当前,人民群众对社会稳定、人身安全、公共秩序、个人权利的诉求日益明显,黑恶势力作为平安社会的毒瘤,在现实生活中不断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秩序。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进喜告诉记者,黑恶势力近年来得到有效遏制,但是仍然以隐蔽形式存在。他们大多以“公司”形式依托经济实体存在,一些“漂白”的黑恶势力还呈现组织形式“合法化”、组织头目“幕后化”、打手马仔“市场化”等特点。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熊秋红认为,当前黑恶势力逐渐向政治领域渗透,必须采取应对措施,加大打击力度。否则将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党的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

    中国廉政法治研究会副会长杨永纯分析,《通知》将这次专项斗争提到了“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可见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过去对黑恶势力强调的是‘打’,而这次则强调‘扫’,一字之差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黑恶势力零容忍的态度,要坚决铲除,不留死角!”杨永纯说。

    《通知》中提到“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就是基层组织中的腐败分子和黑恶势力。“农村将是本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个重点区域。”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梁根林认为,一些“村霸”有的利用职务之便侵吞集体资产,有的对百姓吃拿卡要,更有甚者与黑恶势力勾结欺压残害百姓,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涉黑涉恶问题不仅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更关乎中国社会大局稳定以及基层政权是否牢固。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真正让老百姓拥有幸福感和安全感。

    由于“保护伞”的存在,黑恶势力往往更为猖獗,更难扫除。中国政法大学王平教授认为,对每一起黑恶犯罪都要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进行重点督办。扫黑除恶只是治标,根本的问题还在于加强政权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国家战略的实施,所以扫黑除恶和反腐倡廉应当同步推进、双管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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