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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及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分析(2021年)

    1、当前我国期货行业的监管体系

    为适应期货市场发展形势,提高期货监管效率,增强防范、控制和化解期货市场风险能力,目前我国已建立起包括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各地派出机构、期货交易所、中期协、监控中心在内的“五位一体”的期货监管体系。

    中国证监会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在期货监管体系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在证监会内部专门设有期货监管部,该部门是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中国证监会各地派出机构在中国证监会垂直领导下与中国证监会共同对期货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监管;包括上期所、大商所、郑商所及中金所在内的四家期货交易所受中国证监会集中统一监管,并实行自律管理;中期协接受中国证监会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在国家对期货业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进行期货业自律管理,发挥政府与期货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会员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坚持期货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期货业的正当竞争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期货市场的规范发展;监控中心业务受中国证监会指导、监督和管理。上述机构各自履行的具体职责如下:

    (1)中国证监会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中国证监会在期货监管体系中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

    (2)中国证监会各地派出机构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6号)《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证监会令第118号)的规定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中国证监会各地派出机构主要承担辖区内证券期货市场的一线监管职责。

    (3)期货交易所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6号)及《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证监会令第179号)要求,期货交易所在期货市场自律监管中履行相应职责。除此之外,期货交易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保证金制度、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涨跌停板制度、持仓限额和大户持仓报告制度、风险准备金制度、结算担保金制度以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风险管理制度。

    (4)中国期货业协会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6号)等要求,中期协在期货市场自律监管中需履行以下主要职责:①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期货法律法规和政策;②制定会员应当遵守的行业自律性规则,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协会章程和自律性规则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③负责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认定、管理以及撤销工作;④受理客户与期货业务有关的投诉,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纠纷进行调解;⑤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⑥组织期货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⑦组织会员就期货业的发展、运作以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等。

    (5)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监控中心业务受中国证监会指导、监督和管理,其主要职能包括:期货市场统一开户;期货保证金安全监控;为期货投资者提供交易结算信息查询;期货市场运行监测监控;宏观和产业分析研究;期货中介机构监测监控;代管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商品及其他指数的编制和发布;为监管机构和期货交易所等提供信息服务;期货市场调查;协助风险公司处置等。

    除此之外,我国期货公司从事的部分业务还受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部门的监管。

    2、我国期货行业日常监管的主要内容

    投资者保证金安全监管:证监会制定保证金存管制度和监管工作指引,领导和协调预警信息处置工作。派出机构对保证金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对预警信息进行核实并处理。保证金监控中心对保证金监控系统日常监控,向派出机构通报保证金安全预警信息。

    风险监管指标监管:证监会制定了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标准、监管规则及净资本补充制度,督促、指导期货公司净资本监管工作的落实。派出机构对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报表进行审核,持续监控期货公司净资本等风险监管指标是否符合标准,对期货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采取监管措施等。

    法人治理和内部控制监管:证监会要求和监督期货公司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促进期货公司会计规范,推动期货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建设。派出机构对治理结构、内部控制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进行常规检查,对涉及公司治理和内控的重大变化和特殊情况进行核查,及时采取监管措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监管:证监会研究制定期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监管制度框架。派出机构对违规高管进行责任确认和追究,依法采取监管措施管理和保存高管人员诚信档案和其他监管材料,掌握高管人员动态建立并充分利用与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的沟通渠道,以提高监管效率。

    期货业务监管:证监会研究期货业务合规监管的有关政策,研究分支机构设置等有关期货市场秩序的政策,协调涉及跨辖区投诉的调查处理。派出机构实施辖区内期货经营机构业务合规性检查,包括调查处理投诉、调查检查违规开展业务、检查纠正其他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3、我国期货市场监管的重点

    安全监管是我国期货市场的监管重点,期货公司是主要的监管对象,防范期货公司风险、保障客户资金安全以及打击异常行为是期货市场监管的重点内容。

    防范期货公司风险:监管部门认为期货公司作为连接期货市场与市场直接参与者的纽带,对期货公司实行严格的风险监管可有效防范期货市场的风险。2007年,我国正式引入期货公司风险监管体制,该体制包括财务报表和风险指标两大体系,前者用以反映期货公司财务安全状况和满足监管需要的水平,后者用以构建期货公司的风险控制和监管指标,确保期货公司的稳健经营、防范期货行业系统性风险。此后,为适应当时市场环境和创新业务监管需求,该风险监管指标体系先后修订了2次。近年来,我国期货公司的监管趋于从严,最新修订的《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1号)再次提高了对期货公司最低净资本要求、细化资产调整比例、扩大了风险覆盖范围,不断强化对期货公司的监管要求。

    保障客户资金安全:根据相关规定,客户资金通过在银行开立的结算账户划转到期货公司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期货公司的保证金专用账户必须与其自有资金账户之间严格分离,设立“防火墙”。为防止期货公司客户保证金被挪用以及客户资金管理出现流动性风险,期货公司要对客户保证金账户的资金划拨进行盯市管理,不仅包括在盘中对保证金占用比例进行实时监控,盘后资金维持比例也要进行盯市管理,期货公司还需对可用资金余额头寸进行监控。此外,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联合设立了保障基金,旨在建立健全防范和处置期货公司风险的长效机制。保障基金作为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在期货公司因严重违法违规或者风险控制不力等因素导致保证金出现缺口,严重危及社会稳定和期货市场安全时,补偿投资者保证金损失。从防范风险和违规行为方面考虑,监管部门认为只有客户资金安全得到保障,才可有效保障投资者,促进期货市场稳定发展。

    打击异常交易:近些年来,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不断加强对期货市场运行各个环节的业务监管。随着期货市场交易量放大,投机交易增多导致市场波动加大,成为市场风险重要来源。异常交易,尤其是市场操纵、过度投机,成为期货一线监管的重点。

    4、期货行业主要法律法规、规章与规范性文件

    我国期货行业监管法律法规体系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组成。其中法律及行政法规主要包括《公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主要涉及期货行业准入、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公司治理、业务管理、信息技术管理及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2019修订)》(证监会公告〔2019〕5号)《关于规范控股、参股期货公司有关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08〕24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证监发〔2014〕77号)《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9号)等对期货公司的设立条件、期货公司主要股东资质、期货公司业务设立变更及终止要求、期货公司分类评价、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投资者保障基金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2)《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证监会令第68号)《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证监会公告〔2008〕10号)《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1号)《期货公司信息公示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09〕28号)《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82号)《期货经纪公司保证金封闭管理暂行办法》(证监期货字〔2004〕45号)等在加强对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内部控制、治理机构、风险监管指标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3)《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1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中期协字〔2014〕100号)《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1号)《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70号)《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0号)《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1〕1号)《关于建立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32号)《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证监发〔2007〕54号)《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16号)《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2号)《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业务试点指引》(中期协字〔2019〕10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5号)等对期货公司各项主营业务的许可和开展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4)《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9号)《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8号)《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80号)等对期货从业人员在任职资格、执业规范准则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5)《期货公司信息技术管理指引》(中期协字〔2019〕94号)《期货公司网上期货信息系统技术指引》(中期协字〔2009〕66号)等对期货公司的信息系统建设、运维保障水平、信息安全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5、监管法规

    (1)期货经纪业务

    期货经纪业务监管法规主要包括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自律规则、行业标准等。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行政法规包括《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部门规章包括中国证监会制定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自律规则和行业标准包括期货行业自律机构制定的规章、准则等,主要涉及市场准入、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业务许可和操作、从业人员管理、投资者保护等方面,具体如下:

期货经纪业务监管法规

序号
文件名称
分类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法律法规
2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行政法规
3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部门规章
4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5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6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
7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8
《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
9
《证券期货市场统计管理办法》
10
《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
11
《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
12
《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办法》
13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0修正)》
14
《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
15
《关于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五项“其他操纵期货交易价格行为”的规定》
16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
17
《期货公司信息公示管理规定》
18
《证券期货业统计指标标准指引(2019年修订)》
19
《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
20
《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2020年修订)
21
《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等客户信息管理的规定》
22
《关于建立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
23
《关于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缴纳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有关事项的规定》
24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
25
《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
26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指引》
27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参与股票期权交易试点指引》
28
《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指引》
29
《第四批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申报工作指引》
30
《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规定》
3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中加强执法协作的通知》
3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
33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
34
《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2017修改)》
35
《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
36
《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期货实物交割监督工作的通知》
37
《期货公司保证金封闭管理办法》
38
《关于防范期货配资业务风险的通知》
39
《中国期货行业反商业贿赂诚信公约》
自律规则
40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信息技术治理工作指引(试行)》
41
《期货行业协助打击非法期货活动工作指引》
42
《期货行业诚信准则》
43
《期货公司资本补充指引》
44
《期货公司压力测试指引(试行)》
45
《期货公司信息技术管理指引》
46
《期货公司网上期货信息系统技术指引》
47
《期货公司会计科目设置及核算指引》
48
《期货公司核心应用软件产品与技术服务合同指引》
49
《期货公司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指引》
50
《期货公司诚信评估方案》
51
《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
52
《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
53
《期货公司互联网开户规则》
54
《期货市场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办法》
55
《期货投资者信用风险信息共享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56
《期货投资者信用风险信息共享管理办法(试行)》
57
《股指期货交易会员端系统接口开放指引》
58
《股指期货风险监控系统功能要求指引》
59
《<境外交易者参与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期货经纪合同补充协议>指引》
60
《期货公司诚信评估指标》
61
《<期货经纪合同>指引(适用于境外经纪机构委托期货公司从事境内期货交易)》
62
《<期货公司与境外特殊参与者委托结算协议>指引》
63
《<境外交易者参与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期货经纪合同》补充协议>指引》
64
《证券期货业投资者权益相关数据的内容和格式第1部分:证券》
行业标准
65
《证券期货业投资者权益相关数据的内容和格式第2部分:期货》
66
《证券期货业投资者权益相关数据的内容和格式第3部分:基金》
67
《期货合约要素》
68
《轻量级实时STEP消息传输协议》
69
《证券期货业投资者识别码》
70
《期货交易数据交换协议》
71
《期货经纪合同要素》
72
《期货市场客户开户数据接口》
73
《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
交易规则
74
《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
75
《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
76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
77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
78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易规则》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2)资产管理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监管法规主要包括法律法规、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和中期协、中基协等行业自律组织制定的自律规则,具体如下:

资产管理业务监管法规

序号
文件名称
分类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法律法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3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行政法规
4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部门规章
5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6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7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
8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9
《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
10
《证券期货市场统计管理办法》
11
《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
12
《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
13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0修正)》
14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15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
16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
17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管理人中管理人(MOM)产品指引(试行)》
18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19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中加强执法协作的通知》
20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
21
《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22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
23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24
《中国期货行业反商业贿赂诚信公约》
自律规则
25
《期货行业协助打击非法期货活动工作指引》
26
《期货公司信息技术管理指引》
27
《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
28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
29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30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规范》(1-4号)
31
《关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经理登记的通知》
32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适用简易备案核查程序条件清单》
33
《关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管理人中管理人(MOM)产品备案相关事项的通知》
34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合同指引》
35
《关于<期货公司资产管理合同指引>的补充规定》
36
《证券期货业非公开募集产品编码及管理规范》
行业标准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3)基金销售业务

    基金销售业务主要监管法规主要包括法律法规、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和中期协、中基协制定的自律规则等,具体如下:

基金销售业务主要监管法规

序号
文件名称
分类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法律法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3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行政法规
4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部门规章
5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6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7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8
《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
9
《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
10
《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
11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0修正)》
12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13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7月修订)》
14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监管事项的补充规定》
15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
16
《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暂行规定》
17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1号——商品期货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指引》
18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基金中基金指引》
19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暂行规定》
20
《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21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管理暂行规定》
22
《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
23
《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
24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
25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中加强执法协作的通知》
26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
27
《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28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
29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导意见》
30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
31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管理规定》
32
《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
33
《中国期货行业反商业贿赂诚信公约》
自律规则
34
《证券期货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
35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信息技术治理工作指引(试行)》
36
《期货行业协助打击非法期货活动工作指引》
37
《期货公司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指引》
38
《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
39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
40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41
《私募投资基金服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42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公平竞争行为规范》
43
《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创新评审规则(试行)》
44
《短期理财基金产品业务运作规范》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4)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主要监管法规包括中国证监会制定的部门规章及中期协制定的自律规则,具体如下:

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主要监管法规

序号
文件名称
分类
1
《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
部门规章
2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
3
《关于加强证券期货信息传播管理的若干规定》
4
《关于加强报刊传播证券期货信息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
5
《期货投资咨询服务合同指引》
自律规则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5)风险管理业务

    风险管理业务的主要监管法规包括中期协制定的自律规则,具体如下:

风险管理业务主要监管法规

序号
文件名称
分类
1
《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业务试点指引》
自律规则
2
《关于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公司场外衍生品业务自律管理的通知》
3
《关于加强风险管理公司业务合规风控有关问题的通知》
4
《关于禁止风险管理公司对外担保的通知》
5
《关于加强风险管理公司合规风控有关问题的通知》
6
《关于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公司合规风控的通知》
7
《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商品衍生品定义文件(2015年版)》
8
《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商品远期交易确认书(2015年版)》
9
《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商品期权交易确认书(2015年版)》
10
《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商品互换交易确认书(2015年版)》
11
《关于进一步明确权益类场外衍生品标的范围的通知》
12
《关于规范期货公司为控股风险管理公司提供客户介绍及相关服务的通知》
13
《关于风险管理公司申请贸易商厂库相关事项的通知》
14
《关于风险管理公司开展仓储物流业务相关事项的通知》
15
《关于统一场外衍生品业务数据统计口径的通知》
16
《关于加强风险管理公司场外衍生品业务风控落实及自查的通知》
17
《关于加强风险管理公司场外衍生品业务合规风控有关问题的通知》
18
《中国证券期货市场衍生品交易主协议》
19
《中国证券期货市场衍生品交易主协议(信用保护合约专用版)》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本文采编:CY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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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31年中国期货行业市场全景调研及战略咨询研究报告
2025-2031年中国期货行业市场全景调研及战略咨询研究报告

《2025-2031年中国期货行业市场全景调研及战略咨询研究报告》共十四章 ,包含2025-2031年中国期货行业投资分析与风险规避,2025-2031年中国期货行业盈利模式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研究结论及建议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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