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管部门
我国网络与信息安全行业相关管理部门包括工信部、网信办、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工信部负责拟定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指导软件业发展;拟定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等。网信办着眼国家安全和长远发展,统筹协调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问题;研究制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推动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法治建设,不断增强安全保障能力。公安部主管全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保密局负责管理和指导保密技术工作,对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的企业资质进行认定。
二、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我国网络与信息安全行业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如下: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序号 | 主要法律法规名称 | 实施时间 | 发布部门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 | 1994年2月 | 国务院 |
2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 | 1997年12月 | 国务院 |
3 |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 | 1997年12月 | 公安部 |
4 |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 1998年2月 | 国家保密局 |
5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 | 2000年9月 | 国务院 |
6 | 《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 | 2006年3月 | 公安部 |
7 |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 2007年6月 | 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年修订) | 2010年10月 | 全国人大 |
9 | 《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 2010年3月 | 工信部 |
10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 2012年12月 | 全国人大 |
11 | 《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 | 2013年9月 | 工信部 |
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 2015年7月 | 全国人大 |
13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 2017年6月 | 全国人大 |
14 |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 | 2018年6月 | 公安部 |
15 |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8-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25070-2019) | 2019年12月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标准化委员会 |
16 |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 2020年3月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网络与信息安全行业涉及的主要行业政策如下:
主要行业政策
序号 | 颁布时间 | 行业政策 | 颁布机构 | 主要相关内容 |
1 | 2014年8月 | 《关于加强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 | 工信部 | 提出要深化网络基础设施和业务系统安全防护;提升突发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能力;维护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环境;推进安全可控关键软硬件应用等。 |
2 | 2016年3月 | 《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 全国人大 | 统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完善国家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强化重要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保护,提高网络治理能力,保障国家信息安全。积极发展信息安全产业。 |
3 | 2016年12月 |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 国务院 | 强化大数据与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要加强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等关键技术攻关,形成安全可靠的大数据技术体系;建立完善网络安全审查制度;采用安全可信产品和服务,提升基础设施关键设备可靠水平;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研究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设施网络安全整体解决方案。 |
4 | 2016年12月 | 《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网络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国防安全及公民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面临严峻风险与挑战。提出坚定捍卫网络空间主权、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加强网络文化建设、打击网络恐怖和违法犯罪、完善网络治理体系、夯实网络安全基础、提升网络空间防护能力、强化网络空间国际合作等九项战略任务。 |
5 | 2016年12月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 工信部 | 指出网络安全形势更加严峻,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亟需进一步加强。要进一步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发展信息安全产业,完善工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目标到2020年,信息安全产品收入达到20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 |
6 | 2016年12月 | 《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 | 工信部 | 强调我国网络安全形势日趋严峻。“十三五”期间,信息通信业要站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落实网络安全观,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完善行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监管体系,创新理念方法,健全机制手段,提升全行业的安全风险防控和保障能力。 |
7 | 2017年1月 | 《信息产业发展指南》 | 工信部、国家发改委 | 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安全可控信息产业生态体系的发展目标。提出了增强体系化创新能力、构建协同优化的产业结构、促进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应用、建设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提升信息通信和无线电行业管理水平、强化信息产业安全保障能力、增强国际化发展能力7大任务,确定了集成电路、基础电子、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关键应用软件和行业解决方案、智能硬件和应用电子、计算机与通信设备、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9个领域的发展重点,研究部署了7个重大工程,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 |
8 | 2017年1月 | 《信息通信网络与信息安全规划(2016-2020年)》 | 工信部 | 提出了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制度、构建新型网络与信息安全治理体系、全面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保障水平、加快构建网络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大力强化网络数据和用户信息保护、深入推进行业信息安全监管、全面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和特殊通信管理、推动网络安全服务市场发展、持续提升网络安全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等9个方面的重点任务。确定了到2020年建成“责任明晰、安全可控、能力完备、协同高效、合作共享”的信息通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工作目标。 |
9 | 2018年10月 | 《关于推进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 工信部 | 全面加强通信资源管理,完善骚扰电话的发现、举报、处置流程,切断骚扰电话传播渠道;加强技术手段建设,提升骚扰电话防范能力;综合调动各方力量,规范电话营销行为,建立骚扰电话长效管控机制,实现商业营销类电话规范拨打、恶意骚扰和违法犯罪类电话明显减少的目标,营造良好的通信环境。 |
10 | 2019年9月 | 《关于促进网络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 工信部 | 强调要着力突破网络安全关键技术、积极创新网络安全服务模式、合力打造网络安全产业生态、大力推广网络安全技术应用、加快构建网络安全基础设施,争取2025年,培育形成一批年营收超过20亿的网络安全企业,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网络安全骨干企业,网络安全产业规模超过2000亿。 |
11 | 2020年8月 | 《关于运用大数据推进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 | 工信部 | 围绕技术平台、监管能力、工作机制,明确了相关具体工作任务。在技术平台方面,打造信息通信行业反诈大数据技术手段,持续提升大数据技术管控水平。在提升监管能力方面,进一步强化行业源头治理,健全创新事前防范、责任落实、成效评价、信用管理等制度。在完善工作机制方面,持续优化跨政企、跨行业、跨部门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充分释放大数据在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方面的强大效能。 |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本文采编:CY353
智研咨询 - 精品报告
2025-2031年中国网络安全行业市场专项调研及投资前景规划报告
《2025-2031年中国网络安全行业市场专项调研及投资前景规划报告》共十章,包含2025-2031年中国网络安全行业前景及趋势,2025-2031年中国网络安全行业投资机会分析,网络安全行业投资战略研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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