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就《国务院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介绍了相关情况。为何要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经济日报记者对此展开了采访。
基本养老保险是最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之一。近年来,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对城乡各类人员的全面覆盖,参保人数不断增加,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截至2017年底,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3.53亿人,其在职参保人数为2.58亿人、离退休人员为9454万人。2017年基金总收入3.3万亿元,总支出2.9万亿元,年末累计结余4.1万亿元,可支付17.4个月。从收支总体情况来看,运行较为平稳,能够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并逐步实现了省级统筹。
但是,随着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就业形势的多样化,特别是流动性加强,劳动力由中西部向东部流动,地区间养老保险抚养比的差距在扩大。据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全国企业职工总抚养比是2.73∶1,也就是2.73个在职人员抚养一个退休人员。由于各地区的人口结构、经济结构不同,省份之间差异较大,最高的广东超过了8∶1,最低的黑龙江不到1.3∶1。
“特别是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历史包袱比较重,劳动力流出比较多,养老基金的压力较大。在东部沿海省份,过去历史负担比较轻,劳动力流入又较多,所以养老基金结余也较多。”人社部有关负责人分析说,虽然全国养老保险累计结余资金有4.14万亿元,但是近三分之二集中在东部地区少数几个省份;全国累计结余可以支付17.4个月,有些省可以支付到40个、50个月,并且每年当期都有上百亿元结余,广东去年的结余超过1000亿元,但辽宁、黑龙江等一些省份的基金运行面临很大压力。
省际之间基金不平衡问题,靠省级统筹自身难以解决,所以必须提高统筹层次,在全国范围内调剂基金。同时,社保法也明确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也明确要求要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不过,我国地区发展不平衡,各地缴费基数、费率标准、待遇水平存在着较大差异,所以目前还难以一步实现基金统收统支的全国统筹模式。
“因此,较稳妥的办法是从较低比例起步,先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作为全国统筹的第一步,缓解省际之间、地区之间的养老保险基金不平衡的矛盾,增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上述负责人表示,在此基础上,人社部将制定全国统筹的时间表、路线图,不断完善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尽快实现基金统收统支的全国统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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