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研咨询 - 产业信息门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国务院决定成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韩 正  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丁学东  国务院副秘书长

    宁吉喆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统计局局长

    孙志军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牛占华  中央编办副主任

    唐承沛  民政部副部长

    余蔚平  财政部副部长

    任荣发  税务总局副局长

    唐 军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

    贾 楠  统计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统计局副局长贾楠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5月21日

版权提示:智研咨询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对有明确来源的内容注明出处。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稿酬或其它问题,烦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与您沟通处理。联系方式:gaojian@chyxx.com、010-60343812。

在线咨询
微信客服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700-9383
010-60343812
返回顶部
在线咨询
研究报告
商业计划书
项目可研
定制服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