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研咨询 - 产业信息门户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将实行备案管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了《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条件和备案管理办法》,根据办法,将对符合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具备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相应的水平和能力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施行备案管理。

    办法提出,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应当具备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资格、具有二级甲等以上资质、具有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等十一项条件。食药监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根据《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等有关规定,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由原先的资质认定改为了备案管理。据介绍,临床试验机构实行备案管理,有利于释放临床资源、扩大临床试验机构的数量,更好地满足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需求。

版权提示:智研咨询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对有明确来源的内容注明出处。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稿酬或其它问题,烦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与您沟通处理。联系方式:gaojian@chyxx.com、010-60343812。

在线咨询
微信客服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700-9383
010-60343812
返回顶部
在线咨询
研究报告
商业计划书
项目可研
定制服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