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研咨询 - 产业信息门户

北京天逸韩文杰策划的“撕云知光”事件始末还原暨云知光官方法律声明

    天逸韩文杰所谓“撕云知光”的视频和言论传播甚广,业内沸沸扬扬。

    很多关心云知光的朋友来问我事情原委,建议我公开回应,以免不明真相者被带偏了节奏,这对云知光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无法估量的。

    我对“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这句话,终于有了深刻的切身体会。

    除保留所有证据走司法程序之外,应关心云知光的朋友们的要求和建议,特撰文还原事件始末,作为正式公开回应,以缓解朋友们对云知光和我的担忧,消除此次事件和云知光关注者们的疑惑,避免谣言的持续传播。

    相信看完这篇文章,关于是非,你的内心自有判断,而公道,我们相信法律。

    01

    使命

    云知光自创立第一天起,使命就是“推动照明产业升级,让人居光环境更美好”,迄今8年,应该说一直在这条路上探索、努力和坚持,未曾有过偏离,对行业的发展小有贡献,也因此而略得薄名。是时代给机会,也是大家支持,不敢贪天之功,也不敢专美。

    作为一家非常重视企业使命和价值观的公司,声誉和口碑是我们的生命。在某些人眼里,自然,这也就成了我们的软肋,所以难免遇到“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这类事情。

    作为“长期主义”和“价值创造”的信奉者和践行者,我们一直坚持长期趋势性需求和价值创造导向做事,喜欢讲价值逻辑和讲道理,追求“做正确的事,正确地做事”。这过程中当然会有不完美,但我们一直在路上,努力变得更优秀。

    对“正确”的坚持,可能让一部分人不是那么喜欢我们。韩文杰先生就曾表示:“曹校长就是太讲道理了”,还曾经建议我用云知光做灯具产品认证,说“这个来钱快,反正消费者也不懂”,被我一口拒绝了。这在我们看来,就是不“正确”的事情。我喜欢“站着把钱挣了”,如果不能两全,“站着”比“把钱挣了”更重要。

    我们一直把不喜欢我们的人,看作是敦促我们完善和前进的力量,但绝不会因为博取一小部分人的欢喜和短期的利益而放弃我们“做正确的事,正确地做事”的信条。

    价值、道理、正确、声誉,是此次天逸分校事件的本质根源,也是我即便脏了自己的鞋、不惜付出一切代价都要捍卫的东西。因为这是我,也是云知光最看重的东西。

    02

    分校的初心和试点

    基于过去8年云知光和全行业的价值创造者们的努力,照明设计逐渐出圈,方兴未艾。

    云知光2021年的策略是出圈和下沉。

    出圈是指带着照明设计的价值去向室内设计圈和智能圈,而下沉是指让照明设计的价值认可从一线城市走向二三四线城市。

    于是有了今年大力推动的未来全宅和拓光旅城论坛,和并没有全国招商合作而只是小范围试点的云知光分校项目。韩文杰先生所说的“全国招商加盟”和事实严重不符,纯属捏造,实际上到目前为止,只有北京和泰州两家合作的分校。

    云知光分校项目是基于“出圈和下沉”策略而来的,目标是本地化深耕市场,推动照明设计的普及化发展,帮助当地合作伙伴以设计培训和沙龙活动等专业知识输出的方式拓展设计师渠道资源。

    做教育培训,不是暴利项目,也不是短期见效的项目,而是需要长期坚持和重视运营能力的项目,需要有授人以渔的开放心态、传道授业解惑的教育理想、持之以恒的坚持,正如云知光这八年。和韩文杰先生之间的问题,主要症结是在这里,后面展开讲。

    由于是初期试点,对合作方的认知度、价值观契合度和工作配合度要求都很高,所以在试点阶段需要选择最有可能符合这些要求,并能坚持去执行落地的。

    由于HI,LIGHT好光这个品牌,是我亲自做的品牌全案咨询,同时它也是云知光的被投企业。我们对这家公司和创始团队有深入的了解,双方有高度契合的认知和价值观,相互之间也有很好的信任和合作基础,而HI,LIGHT好光的大多数服务商也和他们有相当契合的认知和价值观,所以HI,LIGHT好光品牌的服务商成为了云知光分校试点城市合作伙伴的优先合作对象。

    有人造谣说(听说韩文杰先生也这么说过,但我没有亲眼看到其相关言论)云知光是通过分校授权项目割“韭菜”,为HI,LIGHT好光招商提高吸引力,让分校卖HI,LIGHT好光的产品,这纯属凭空臆测,信口胡说。

    稍微想想就能发现这是谬论:

    1)HI,LIGHT好光的合作商家已经有近五十家,而云知光分校到目前为止都只有两家,说明云知光分校本身是没有HI,LIGHT好光有吸引力的。

    2)云知光分校是单独和云知光认证培训签约并且需要支付服务费用的(否则也不存在这次事件),有用增加服务商投入的方式来提高吸引力的么?

    3)云知光分校是需要具备培训和活动业务运营能力的,是一个更少人有兴趣、更高门槛,但本身营收天花板更低的项目,它只有在市场团队和资源基础都很好,能把设计培训和活动业务与原有业务结合好的合作伙伴那里才真正有价值,所以只可能是有教育理想和定力,或者有足够的本地化运营实力的合作伙伴才会选择云知光分校项目合作。

    4)云知光认证培训和HI,LIGHT好光,一家是云知光绝对控股的子公司,一家是云知光参股的孙公司,是完全不同的利益主体,投资人和管理团队也都是完全独立的。事实上HI,LIGHT好光是云知光认证培训的一个品牌客户,所有的服务都是按合同约定付费的。

    说到云知光对HI,LIGHT好光的投资,顺便解读一下云知光参股一个初创型照明品牌运营公司的逻辑。

    为企业提供深度咨询服务,甚至以咨询和/或资金方式入股细分市场照明品牌,是云知光的一项致力于长远发展的业务。照明一定会进入专业细分的时代,这是我们所看到的趋势。我们愿意毫无保留地输出给行业(过去几年我们在不断地强调细分市场的机会)和我们服务的企业(我同时也在为多家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也敢于真金白银去试错实践,以求得真知再去服务行业,这也是我们作为一家照明产业赋能服务公司的“知行合一”。

    咨询不是看逻辑正确,而是靠实践可行。作为一家提供“赋能服务”的公司,我们很清楚,长远发展的前提是自己真的“能”,并且最好是实际证明过自己真的“能”。

    03

    天逸分校的合作始末

    天逸和云知光的合作,从整个过程来看,它是出圈和下沉的成果。但由于双方行业认知和价值观念的不同,现在成了云知光发展过程中的一次“事故”。

    下面是整个合作的发展过程和时间线,从接触开始到今天为止,我尽量以旁观者视角,给大家如实还原整个过程。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有相关证据支持,限于篇幅和法律维权需要,在本文不做全部罗列。

    1)“认同”

    天逸公司负责人韩文杰先生第一次留下资料主动表达合作意愿是在2021年3月26日的云知光未来全宅论坛杭州站。其再次主动约谈合作事宜,是在云知光拓光旅城论坛北京站期间,2021年4月21日。

    期间,韩文杰先生以十足的热情和十分的信心不断通过电话和微信表达对智能照明趋势的看好,对云知光的认可,并强烈地表达了合作意愿。

    北京站论坛期间,他和HI,LIGHT好光负责人Linda女士谈完双方的合作之后,又主动找到我,做了自我介绍,跟着我去酒店大堂门外的吸烟处,陪着我抽烟(虽然他本人并不抽烟),再次强烈地表达了合作意愿。这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韩文杰先生的热情非常打动我。

    2)接纳

    天逸公司原来的团队和业务模式是做影音产品的品牌总代理,是sonos的CI渠道分销总代和海美迪某产品系列的总代,在全国有比较多的下层分销代理商家,因此也有专门的市场活动部门,线下和线上营销活动经验都很丰富。

    韩文杰先生表示自身多年经营积累,渠道资源很多。我们也认为智能影音行业正处转型期,和照明的业务融合在加快,天逸基于原有合作渠道资源,应该有开展培训业务的招生基础。

    有团队、有经验、有资源,老板有信心、有决心,怎么看都是非常合适的合作伙伴,所以我们接受了天逸做北京分校的申请。

    但后来的实际运营过程中我们发现,韩文杰先生对分校的发展速度和运营期望过高,脱离了照明行业和教育培训的实际情况。这可能也和韩文杰先生过去做总代理生意时,搞定品牌代理,赚钱就很快很容易的经验有关。按他自己看完光亚展后在朋友圈的说法,影音行业相比于照明行业的“拼刺刀”,是“躺赚”。

    2021年6月29日下午,我们也在云知光北京办公室交流过,我很直接地告诉他,培训是赚不了大钱的,只能养养市场运营的团队,所以最好是用培训去协同原有业务的发展。但是它也亏不了什么钱,也不需要固定场地和专职培训人员(市场部兼岗即可)。北京分校的实际情况也是如此,没有固定培训场地,不需要装修,与韩文杰后续在视频中夸大其词宣称的“投入几十万”和“装修”等等严重不符,属于捏造事实,迷惑民众,误导舆论。

    我还向韩文杰先生提议说如果真有心做教育,我们可以一起往职业教育的方向努力,但这显然不是韩文杰先生的兴趣所在,所以他当时就拒绝了。

    那次见面后,韩文杰先生向引荐人Linda女士反映说,曹校长这个人太直接了,连骗都不愿意骗我一下,典型的技术男,做生意这样不行的。

    签约后发生的业务培训、分校授牌、沙龙活动、分校开课策划和营销支持等,都有实据可查,双方在这一部分事项上尚未暴露分歧,在此不做赘述。

    在这里,特别澄清两点,也是韩文杰先生在8月27日发布的抖音视频中质疑的两点。

    第一点:合作后北京分校未能成功按韩文杰先生预期举办课程,由此诬陷云知光虚假宣传“哄骗”其合作。以韩文杰先生前期承诺过的资源和经验,我们对此结果也很意外。客观分析,这可能和北方的学习付费习惯有关,也和天逸本身资源转化能力不够有关。合作期间,云知光平均每个月都会开2-3场共计10-15天的课程,每期人数为30-60人。且云知光论坛,无论是未来全宅还是拓光旅城,韩文杰先生亲自到现场体验过两次,并一定有自己的判断,否则也不会主动积极申请要做分校。

    第二点:质疑补充协议,且认为是“霸王条款”。补充协议作为一种法律认可的协议形式,在实际签约中广泛存在,合理合法,作为合同附件存在,这在双方合作的主协议文本中就有特别说明。而韩文杰先生与云知光签订的补充协议用来列明所有产品和服务的对外公开报价、分校结算价和佣金等事宜,除了增补了两个签约时还没列入主协议的培训项目,与主协议无任何冲突。而两个增补项目的结算方式,对分校而言,更优于原来的结算方式,这一点我在北京云知光办公室与韩文杰先生和李玲女士当面沟通和举例演算过,并且提出他们可以选择任意一种方式来进行结算。故不存在韩文杰视频中所言“补充协议是霸王条款”的情况。而且,如果是霸王条款,天逸大可以不必签署,云知光绝对没有强制天逸签署合约的能力,也没有这个意愿和行为。

    3)提出解约

    2021年8月,广州国际照明展期间,韩文杰先生来广州观展,8月2日我们一起吃晚饭时,韩文杰先生提出,公司目前经营困难,他这也是二次创业,分校进展不顺,希望能解除合约。

    基于对创业者艰辛的亲身体验,以及对新冠疫情、芯片荒、行业处于转型期等大环境下公司经营不易的理解和体谅,加之我不喜欢强求别人的性格,我当下表示以他公司业务可以更好地发展为主,如果觉得分校业务对公司其它业务协同帮助不大的话,可以解除合约。

    韩文杰先生很高兴,大概是因为没有料到我会如此爽快地答应,因为合约本身是不支持这种解约理由的,如果只是从“合约”或者从“道理”出发,我完全可以不同意。这自然也就和韩文杰先生在抖音视频、在朋友圈和在微信群中所称的“坑骗拐骗”完全不符。

    如果我有“坑蒙拐骗”的意图,何不按协议行事,拒绝解决和退款呢?韩文杰先生所说的“坑蒙拐骗”严重涉嫌诽谤和损害商业名誉。

    达成解约意向后,饭桌上我们聊到了别的话题,都没再提解约的具体细节。也正是疏忽了这一个细节,没有当面讨论清楚,导致了后面远程沟通时由于各种原因产生的一系列细枝末节的分歧,韩文杰先生选择了走向情绪化和极端化的处理方式。

    4)结算分歧

    解约,自然涉及到结算。

    韩文杰先生认为应该全额退还,包括授权服务包5万元和活动或培训服务的预付款4万元,总计是9万元。理由有很多,包括原业务停摆、团队员工多人怀孕、公司整体经营困难、招生难等。

    其中重要的一点是韩文杰先生认为2021年9月1日前为试运营期,所以云知光提供的各项服务都不算数。

    而我认为,双方签署协议时本来约定2021年9月1日正式启动项目,但根据双方共同的意愿,已经提前启动了实质性的工作,实际上合作已经开展,云知光已经提供了一系列的服务,产生了相应的成本,那就应该如实核算。

    试想,云知光提供的各项服务都不计算成本,而分校试运营期的所有经济收益按协议约定却都归天逸所有,哪有这样的逻辑和道理呢?

    而且,如果只是从合约角度来看,更加没有争议了,因为合约正文中明确写明:“本协议自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提前签约占好这个坑,正是韩文杰先生最熟悉的这一套操作,这个时候却拿着封面上的日期想证明合约还没生效,企图白占便宜还反咬一口,从法理上和事实上说得通吗?

    在解约结算时,业务开展的前期培训、开课策划和课程的营销宣传推广这些服务都没有计算,事实上,5月底开始云知光就做了密集宣传,其中涉及的大量内容和营销的工作都是云知光承担的,云知光只计算了2021年6月16日天逸在北京万隆汇洋灯饰城举办的一场沙龙活动,这是在合约里有明确约定金额的(2万元),是云知光正常给企业做沙龙活动服务价格的4折。该场活动云知光全程做了活动策划、讲师安排、营销宣传、报名服务、现场执行支持等一系列的工作,已经产生了内部和外部费用,且实际成本远不止产生分歧的2万元。

    北京分销合作确定后,韩文杰先生及其公司天逸即以云知光北京分校名义规划了系列课程,并招生宣传。

    云知光配合天逸开展北京分校授牌仪式和营销推广工作

    于是,双方产生了一个分歧:这笔合约里明确约定的2万块费用,是否应该在解约退款时结算清楚?

    有分歧,本可以友好商讨,但实际上一开始韩文杰先生就带着对抗情绪来沟通。

    8月18日早8:09,韩文杰先生微信找我,第一句话是“曹校长,分校的事,我们低调的解约”,话语中带有一丝胁迫。这可能也是韩文杰先生的风格,“我太太是律师”、“他们不知道我之前干啥的”,以及后期私聊时,韩文杰先生都会以各种言语明里暗里地要挟。

    然后他说“我认为这个钱不应该收”,我解释说因为服务和成本都已经发生,并且实际发生的成本还不止2万元,意在解释收这笔费用也是合理的。韩文杰先生表示:“是在我们的伤口又撒了把盐”,似乎他无法盈利都是云知光造成的,从后来他提出的无理要求来看,他还真的是这么以为的!

    由于当时比较忙,也因为Linda女士和他平时业务交流比较多,沟通相对顺畅,便让他去找Linda女士沟通,中间可以有个缓冲。

    同时我明确跟他表示:“很多事情确实是谈出来的,但基于价值的认同对我而言很重要,云知光就是做培训和服务的,现在办活动搞培训这种基本的价值都要变成不认同了?”阐述了我的诉求点,但可能韩文杰先生根本没有理解,他的世界观里认钱和认强权多过认理和认价值,“我能把他们都收购了,牛什么牛”,这是他说过的话,意思是他比别人有钱得多,别人没有资格在他面前显露财富或才能,他习惯以钱来评价人,而我的世界观不是这样的,我身边也有很多非常富有的亲朋,但我始终认为:一个人牛不牛,是看他生命的深度,创造的价值和做出的贡献。韩文杰先生回复表示:“不是价值不认同,我太太做律师,也是咨询和服务,也是按时间收费。”

    8月18日9:30,工作有事,我没再回复,建了个Linda女士、韩文杰先生和我的三人微信群,把韩文杰先生和我的沟通记录转发到了群里。

    复盘下来,我在分歧的处理上确实有一点问题:因为认为Linda女士与韩文杰先生的沟通应该会更顺畅,加上事务繁多,而将Linda女士和HI,LIGHT好光品牌卷入了事端。

    总结来看,整件事情,分歧点主要在“按道理”是否应该支付该笔费用上(按协议约定是肯定要支付的)。

    我的底线逻辑是:从云知光公司经营层面,不“认同”已经发生的这项服务的价值是绝对不行的,钱的事情可以商议解决。因为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经营规则,和公司的立身之本。作为一家产业赋能公司,培训是我们的主业之一,没有任何理由和依据地对我们培训服务价值的不认同,无疑是伤及到了云知光的根本,也是对老师的不尊重和对知识价值的不认可。

    8月19日至23日,因为工作繁忙,大家都是一边忙其他事情一边沟通,没有再合议形成一致的沟通结论。

    5)冲突升级

    8月24日晚上19:04,韩文杰先生在三人群里突然发难,情绪激动,言辞激烈。以“要挟”的方式主张更多的赔偿:“人员工资、房租、装修、样品等一切经济损失”,并强硬要求答复时间是“明天下午六点前”。

    当时我正接待客户,期间抽空看手机时看到,完全没有反应过来,因为这个转变实在是太快太剧烈,且表达出的“要挟”态度太过于品行低劣了,用“翻脸如翻书”都不足以表达我当时的感觉。

    当天与客户谈到凌晨,8月25日,我委托Linda女士继续与韩文杰先生接洽,但韩文杰先生不接电话、不回微信,在三人微信群里也不做回复。后来韩文杰先生辩称Linda女士的微信私信是关于其它他不感兴趣的业务洽谈,因此他未接听和回复,与此同时,他不断对外谎称我们“装聋作哑”不现身处理。

    8月25日下午17:06,天逸公司李玲女士,也是北京分校项目负责人,发出正式盖章的《解约通知书》到双方团队的日常工作对接群,群里有双方公司员工共计十六人。

    8月26日早上9:03,韩文杰先生在微信朋友圈预告周六开始“开撕云知光”。

    8月26日,因为天逸发的是正式函件,所以我们也开始咨询律师,准备正式函件来回复。

    8月27日,韩文杰先生抖音预告开撕事件。

    8月27日晚上,我们针对天逸公司《解约通知书》的回函正式寄出。

    8月28日晚,韩文杰先生在抖音发布“揭秘云之光的坑(一)”视频,并发布在朋友圈,同时转发到大量微信群。该视频内容严重失实,且直接点名了我和Linda女士,牵连了我的合伙人徐庆辉和HI,LIGHT好光品牌,给云知光、HI,LIGHT好光、Linda女士、徐庆辉先生和我本人都造成了非常大的负面影响。在双方交涉后,韩文杰先生并未删除该视频,而是推波助澜,任其持续发酵,已给云知光和HI,LIGHT好光的经营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04

    我的个人声明

    创业8年,遇到的坎坷颇多,糟心的人和事也不少,这是刷新了我对人性下限认知的一次。

    我自己的人生态度一直是“人生就是一场生命体验,是一个可以不断享受成长的过程”,所以一直乐观积极地面对一切,不惧困难,敢于挑战,并且喜欢不断反思和迭代完善自我,通过创造性的工作,来实现自我价值,做出社会贡献。对于声誉的损害和泼脏水的行为,我是决不能容忍的。爱惜声誉是我的软肋,但维护声誉也是我的长矛。

    而云知光,说出来也许有些人会笑话,但它始终是我内心的一个期许:它是要在中国照明产业发展史上留下名字的。我们也一直是这样去做的。它是我的心血,也是老徐的心血,是所有云知光人的心血,和所有一直支持我们的人的心血,凝聚了这么多人这么多年的心血和付出,是绝不容许莫须有的污蔑和诋毁的。

    而韩文杰先生,在抖音视频里歪曲事实,撒播谣言,自称“韭菜”,假装弱小,博取同情。

    实际上是sonos的CI渠道分销总代理和海美迪某产品系列的总代理,下面有几千家代理商,是声称可以把我们这样的小公司收购掉的大鳄。

    一个曾经赚得盆满钵满的大公司,何以至于遇到一点市场变化就如此欺负一个创业公司?而且万万没想到,会为了2万块钱,完全抛弃了契约精神,罔顾最基本的事实和逻辑,吃相这么难看。我们这样的公司虽然小,但骨气和坚持正确的勇气还是有的,你私下里各种撂狠话,转头却在各个平台装可怜叫惨,蒙蔽和误导了那么多不明真相的群众,实在是演技高超。

    因此,我在此严肃敦促韩文杰先生:请仔细阅读这篇文章,自我检视相关问题,立即删除已经在网络平台发布的虚假、失实、不当信息和相关言论,并公开赔礼道歉,恢复云知光、HI,LIGHT好光、linda女士、徐庆辉先生和我本人的名誉,在所有原视频传播渠道进行转发说明,弥合裂痕,消除影响,否则我将采取一切合法途径追求你的民事、刑事等法律责任。

    以上,是关于此次事件始末原委的还原,希望各位能够辨明事实是非,不信谣不传谣,和我们一起共同抵制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共同推进照明产业的发展。

    很多朋友说2万块钱的事情,不至于闹成这样的笑话。2万块钱而已,确实不至于,那为什么我这次要正面硬刚,而不是选择自认倒霉、息事宁人呢?我想,“正确”、“正义”、“公平”、“行业的发展”,这些事情,相比“逆来顺受”、“什么都不做”、“随波逐流甚至同流合污”来说,总归是难的,是需要去努力,甚至是要付出从机会成本角度而言根本不值当的代价的。但是,我愿意。我想,明辨是非的你,也会愿意:发声,行动,让事实真相显现。

    05

    云知光的法律声明

                                                        文/云知光创始人兼CEO 曹传双

版权提示:智研咨询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对有明确来源的内容注明出处。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稿酬或其它问题,烦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与您沟通处理。联系方式:gaojian@chyxx.com、010-60343812。

在线咨询
微信客服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700-9383
010-60343812
返回顶部
在线咨询
研究报告
商业计划书
项目可研
定制服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