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域是指地球表面上可以供航空器飞行的空气空间,同国家领土、领海一样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资源。作为国家资源,任何符合国家利益的合法用户均有权使用。目前空域的主要使用者包括:
1、民用商业运输航空: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民用航空器为他人提供旅客、行李、邮件或者货物运输服务的飞行活动。
2、军事航空:军事性质的所有飞行活动。
3、通用航空:从事公共航空运输以外的民用航空活动,包括从事工业、农业以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等方面的飞行。
为了保证飞行安全提高运行效率,航空运行的空间需要划分为各类空域,用以规范航空器的运行行为及相应的空中交通服务。我国的空域主要划分为:飞行情报区、管制区、限制区、危险区和禁区。
我国空域主要划分为5类
飞行情报区是:为飞行提供飞行情报和报警服务而划定的空域。飞行情报是指重要气行情报、助航设备的变动、机场和有关设备的情况,其中包括跑道表面上的冰、雪、积水的情况以及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其他情报。根据实施空中交通业务的需要,多数国家将其所辖空域划成若干飞行情报区。我国主要划设9个飞行情报区。
飞行情报区示意图
管制区是指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的空域范围,垂直方向可划分为高空、中低空管制区。水平水平方向可划分为多个管制区或多个扇区,目前我国有21个管制区。
飞行管制区示意图
空中禁区是指在国家重要的政治、经济、军事目标上空划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则未经特别批准,任何航空器不得飞入的空间。 空中限制区是指位于航路、航线附近的军事要地、兵器试验场上空划设的空间和航空兵部队、飞行院校等航空单位的机场飞行空域。在规定时限内,未经飞行管制部门许可的航空器,不得飞入空中限制区。
空中危险区是指在机场、航路、航线附近划设的供对空射击或者发射使用的空间。在规定时限内,禁止无关航空器飞入空中危险区。
为了实施有效的空中管制,我国在飞行情报区和管制区内划设了对民航运输非常重要的航路、航线、空中走廊和机场区域。
航路、航线、空中走廊、机场区域释义
航路 | 航路是指根据地面导航设施建立的供飞机作航线飞行之用的具有一定宽度的空域。该空域以连接各导航设施的直线为中心线,规定有上限和下限高度和宽度。依据航路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 |
航线 | 飞机飞行的路线称为航线,航线确定了飞机飞行的具体方向、起讫和经停地点 |
空中走廊 | 空中走廊,是在两点连线的两侧各有5公里宽度的空中飞行通道,供航空器在走廊内实施点与点之间的飞行,最小不得小于4公里。设置空中走廊的目的,是使航空器严格按照走廊进行飞行,避免航空器进入走廊之外的限制区域。 |
机场区域 | 机场和为该机场划定的一定范围的设置各种飞行空域的空间。相邻机场距离过近的,可以合划一个机场区域。机场区域的界线通常与机场飞行(塔台)管制区的界线相同。 |
航路和航线示意图
空中走廊示意图
相关报告:智研咨询发布的《2016-2022年中国航空产业运营态势与发展前景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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