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属行业
智能影像设备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隶属于“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隶属于第39大类“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项下的子行业“C396智能消费设备制造”。
(二)行业管理与政策法规
1、行业主管部门与监管体制
(1)政府主管部门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是行业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动行业技术发展和自主创新等。
(2)行业自律性组织
中国电子商会系全国从事消费电子及信息化产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及团体自愿组成的社团性行业组织,受工信部指导。中国电子商会主要负责执行国家电子信息行业发展的有关方针与政策,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促进消费电子及信息化产品生产的不断发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消费电子行业的生产经营培育良好的市场环境。
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负责开展行业市场调查,向政府提出行业发展规划的建议;进行市场预测,向政府和会员单位提供信息;举办国际、国内展览会、研讨会、学术讨论会,致力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出版刊物报纸和行业名录;组织会员单位开拓国际国内市场,组织国际交流,开展国际合作,推动行业发展与进步。
2、行业主要政策法规
我国智能影像设备行业相关主要法律法规如下:
行业主要政策法规
序号 | 部门 | 政策法规 | 发布时间 | 主要内容 |
1 | 国务院 | 《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 2009年4月 | 加快4C(计算机、通信、消费电子、内容)融合,促进数字家庭产品和新型消费电子产品大发展 |
2 | 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商务部、知识产权部 |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 | 2011年10月 | 将数字音视频产品,包括数字摄录一体机及数码相机、4C(计算机、通信、消费电子、内容)融合产品等新型消费类电子产品作为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之一 |
3 | 工信部、知识产权局等 | 《关于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 | 2012年4月到 | 2020年,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知识产权有效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涌现一批国际竞争力强、具有较强产业影响力和知识产权优势的企业,形成较为明显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比较优势 |
4 | 国务院 | 《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 2012年7月 | “到2015年力争使战略性新兴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从2010年的不到4%提高到8%左右,到2020年这个比例争取达到15%。同时,十二五期间,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这里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下一代信息技术网络产业、电子核心基础产业、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等 |
5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 | 2016年8月 | 突破虚实融合渲染、真三维呈现、实时定位注册、适人性虚拟现实技术等一批关键技术,形成高性能真三维显示器、智能眼镜、动作捕捉和分析系统、个性化虚拟现实整套装置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设备。基本形成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技术在显示、交互、内容、接口等方面的规范标准。在工业、医疗、文化、娱乐等行业实现专业化和大众化的示范应用,培育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产业 |
6 | 文化部 | 《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 2017年4月 | 围绕文化产业发展重大需求,运用数字、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新材料、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提升文化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研发水平 |
7 | 国务院 | 《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 | 2017年8月 | 要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发展活力和内需潜力。工作的重点领域之一为新型信息产品消费。升级智能化、高端化、融合化信息产品,重点发展面向消费升级的中高端移动通信终端、可穿戴设备、数字家庭产品等新型信息产品,以及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服务机器人等前沿信息产品 |
8 | 工信部、国家发改委 | 《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 2018年8月 | 提升消费电子产品供给创新水平,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提升手机、计算机、彩色电视机、音箱等各类终端产品的中高端供给体系质量,推进智能可穿戴设备、虚拟/增强现实、超高清终端设备、消费类无人机等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加快超高清视频在社会各行业应用普及 |
9 | 工信部 | 《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现实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 2018年12月 | 提出在内容采集制作设备方面,加快动作捕捉、全景相机、浸入式声场采集设备、三维扫描仪等内容采集制作设备的研发和产业化,满足电影、电视、网络媒体、自媒体等不同应用层级内容制作需求 |
10 | 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 | 《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 | 2019年6月 | 聚焦汽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领域,进一步巩固产业升级势头,增强市场消费活力,提升消费支撑能力,畅通资源循环利用,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 |
11 |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 《深圳市8K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 | 2019年9月 | 强化专项资金导向作用,实施8K专项扶持计划,探索精准性扶贫方式;充分发挥市、区政府引导基金作用,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8K领域 |
12 |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2019年10月 | 鼓励类:音视频编解码设备、音视频广播发射设备、数字电视演播室设备、数字电视系统设备、数字电视广播单频网设备、数字电视接收设备、数字摄录机、数字录放机、数字电视产品 |
13 | 工信部 | 《关于推动工业互联网加快发展的通知》 | 2020年3月 | 关于“推进5G与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已经具备哪些基础”问题的解读:在视频监控、物流配送等场景应用基础上,部分企业推动5G应用持续走深向实,已开始介入到装配、检测等生产内部关键环节 |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我国智能影像设备相关行业标准主要由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
2010年,工信部更新发布了最新行业标准《JB/T10362-2010数码照相机》,新的标准规定了数码照相机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标准适用于便携式数码照相机、座式和专用数码照相机。带有拍照功能的手机、DV产品以及具有数码照相功能其他类型影像设备的静态图像测试方法同样也可以参照该标准。新的制定标准统一,规范了我国关于影像设备行业的市场,提高了我国影像设备行业的产品质量,推动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GB/T29298-2012,数字(码)照相机通用规范》,进一步规范了我国有关数码相机及影像设备行业的市场规范。
2025-2031年中国医学影像设备行业市场现状调查及投资前景研判报告
《2025-2031年中国医学影像设备行业市场现状调查及投资前景研判报告》共六章,包含医学影像设备细分市场现状分析,中国医学影像设备领先企业分析,中国医学影像设备行业发展前景及投资机会分析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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