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再延长一年、核定调降社保缴费基数……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了《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落实中央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决策部署。在4日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司长符金陵等对此进行了详解。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降4%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明显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地可降至16%。
“目前我国多数省份的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0%或19%,总体偏高,且占整个社保单位缴费相当大的比例。”游钧表示,此次降低社保费率的综合举措,尤其是将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降至16%,力度明显加大,将切实减轻企业缴费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也有利于促进稳就业及高质量发展。
“从之前的20%左右降至16%,一次性降低4个百分点,预计2019年将减轻企业养老保险缴费负担1900多亿元。同时减轻企业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负担1100多亿元。三个险种合计全年可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3000多亿元。”游钧说。
据介绍,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都能从这次社保降费中受益。从地区范围看,除广东、浙江两省(广东现行14%、浙江现行14%)外,其他各省均可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率降至16%,受益省份较目前阶段性降费率的省份范围扩大,而且不设任何条件,普惠性更强。
“降低社保费率也有利于扩大社保覆盖面,促进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费率降低后,企业参保门槛随之降低,不仅可以增强企业的活力和发展的后劲,也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参保积极性,形成企业发展与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良性循环。”游钧指出。同时,此次降费还可缩小省际间社保缴费的不均衡性,促进省际间企业公平竞争、职工待遇公平,对未来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也将起到积极作用。
《方案》同时还明确,将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鉴于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高于私营单位平均工资,此次以‘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平均工资’取代过去‘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将显著降低缴费基数,使企业的缴费负担进一步减轻,从中更多受益。”游钧表示。
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将导致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减少。那么是否会影响养老保险待遇的发放?如何确保基金收支平衡?
符金陵表示,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在有效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的同时,确实会减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加大基金收支压力。但降费不会造成养老金支付风险。
“从总量上看,全国养老保险基金整体收大于支,滚存结余不断增加。根据最新年报统计,2018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各项收入3.7万亿元,支出3.2万亿元,加上以前年度的结余,2018年底已经累积结余4.8万亿元。”符金陵介绍,降费后,未来几年仍能保持当期收支略有结余。同时,从结构上看,绝大部分省份在执行降费政策后,基金收支状况比较稳健,具有较好的支撑能力,不会存在“穿底”的情况。
“降费的前提条件是必须要保证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没有这个前提,降费就无从谈起。”游钧明确表示,“不仅如此,我们在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同时,还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使广大退休人员能够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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