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3月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3.0%
1—3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PM2.5浓度为6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7%。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7.4%,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4%。汾渭平原11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7.9%,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6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4%。
数据中心
202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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