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年初,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随后,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2015—2020)》(以下简称《标准》)。4年多过去,任务完成得怎么样?
今年年初,浙江省启动了全省范围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完成情况的认定工作。截至目前,认定工作已经顺利开展两批,累计55个县(市、区)通过认定,占总数的61.8%。
高标准实现高质量
自《标准》实施以来,浙江的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城乡一体化水平逐年提高,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日趋完善。自2015年以来,浙江省从基础最差的县(市、区)、乡镇和社区抓起,不断夯实标准认定的基础。2015年,浙江省政府确立了10个公共文化服务薄弱市县为重点县,以两年为一个提升周期,省级财政专项投入1亿元,引导其对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重点攻关、重点突破;2017年,确立了10个重点县、107个重点乡镇和1230个重点村进行第二轮提升。截至目前,浙江两轮重点县建设总投入资金逾50亿元,完成重大文化设施建设192个。到2018年底,浙江共建成公共图书馆101家、文化馆101家、博物馆308家(其中民办博物馆153家)、美术馆8家和农家书屋25335家,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实现全覆盖。
2018年底,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了《关于推进“五个百分百”建设,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的通知》,要求“100%的市、县(市、区)完成规定场馆建设要求,100%的县(市、区)建有城市书房、完成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和图书馆分馆建设任务,100%的乡镇(街道)建有省定三级以上综合文化站、按要求组建乡村文艺团队,100%的省级中心镇和人口5万人以上的乡镇(街道)落实文化下派员制度、建有文化馆分馆,100%的农村文化礼堂按照省定标准规范运行”。
这些要求和努力抓住了标准体系的核心指标,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促进标准化高质量实现。
严要求保障了高标准
浙江以对效能考评的方式来保障标准化工作的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建设”写入《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浙江省委深改组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效能建设列入年度考评项目;浙江省文旅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效能建设的通知》《关于实施乡镇(街道)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的通知》等文件,开展文化站评估定级,每年印发《浙江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评估指标》,召开文化站效能建设现场会,从制度层面和实践层面共同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建设。
浙江此次认定工作的认定对象被明确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据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副处长仲建忠介绍,自认定工作开展以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积极响应,先后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召开部署会或动员会,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明确重点突破项目,明确工作责任分工,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的最终实现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政府主体责任的落实到位,有力推动了当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工作的顺利进行。湖州等地将标准化认定工作列入市对区县政府年度考核项目;长兴县等地把标准化认定纳入县对乡镇(街道)年度考核,并实行“一日一报”“一周一督查”“每半月召开一次推进会议”;松阳县等地把标准化认定工作列入人大、政协的视察内容。
创新推进了标准化
标准化认定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在关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完成度的同时,浙江省还注重鼓励各地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模式,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的效益最大化。
标准化体系日趋完善。到目前为止,浙江已有省级地方标准12个、市级标准11个、县级标准31个,与《标准》和100个市县制定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目录(标准),共同组成了覆盖面广、要求细致、程序规范、相对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
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浙江省文化主管部门建设了“浙江智慧文化云”,与市县文化云、浙江政府服务网等平台对接,逐步使之成为浙江公共文化服务的大数据中心,为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全过程提供平台支持。
创新经验有效落地。在这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认定工作中,许多引领全国公共文化建设的浙江创新、浙江经验逐步落地推广。“市有五馆县有四馆区有三馆”、文化下派员、“三团三社”、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等创新措施有效形成了改革的辐射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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