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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专家解读国十六条物价调控政策

  记者23日就物价调控问题采访了烟台大学经管学院副教授曲延芬和半岛经济研究院主任姚中杰,两位经济专家均表示,国十六条的核心观念就是调控价格的同时又不损害农民利益。

  半岛经济研究室主任姚中杰第一时间就关注到了国十六条,放在他办公桌上的报纸上,有关国十六条的新闻已被逐条标注。姚中杰表示,细读这十六条,有三个要点,一是要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加大农产品供给将从根本上缓解物价上涨问题;二是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三是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从体制上重新进行利益分配。这三点都抓住了物价上涨的实质,那就是供给不足,利益分配不均。

  烟台大学经管学院副教授曲延芬则认为,农民种植成本、劳动力成本、运输成本都在上涨,整体性涨价的根本原因是货币超发,流通的货币量多了。这个原因是地方政府所不能左右的,但政府可以通过落实国十六条来降低本地区居民的生活压力,使大家平稳度过物价上涨过快的时期。

  尽管对国十六条产生的作用有不同的认识,但两位专家均表示,国十六条的核心观念就是:调控价格的同时又不损害农民利益。

  曲延芬说,国十六条中有七条是关于农产品的,大力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放在第一条,并在第四条中提出保障化肥生产供应,对农产品价格的调控是重头。

  姚中杰表示,在对物价尤其是农产品价格实施调控,既要鼓励农民多种植,提高供给量,还不能搞一窝蜂式的模式,伤害农民的利益,这考验当地政府的执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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