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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加快投建公租房

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 溪流

公租房的全称叫公共租赁住房,它是继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廉租房后的“第四房”。是多由政府投建、并低租金租赁给困难群体居住的政策性住房。温家宝总理在今年全国人大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把公共租赁房列入保障性住房体系。6月12日,国家住建部等七部委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强调,要通过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解决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改善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

目前有些地方已出台了有关规划和细则。比如,北京已圈定市郊50个重点地盘,拟有计划地建设公租房,解决“泛蚁族”等困难群体的租房需求。江苏常州等市规定,困难家庭租用公租房每月3.5元/平方米,新就业大学生租用则为每月4.5元/平方米。显然,这些都值得武汉等许多城市借鉴。

不过,更有针对性地化解“泛蚁族”的租住难题,在今后的公租房建设和出租上,一方面要加大力度、加快速度;另一方面,还应注意这样一些问题。一是要尽可能“先修渠,后放水”,就是说,在计划拆迁一些棚户区和城中村时,宜先建设好一些公租房;二是公租房不宜全都建在城市的远郊,而宜有规划地在城市的不同区域尤其是在外来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地点建设一些公租房;三是公租房不宜限制租住者的户籍,而应向所有执有居住证、暂住证等外来人口开放。唯如此,方能使公租房真正惠及所有的“泛蚁族”。这方面,北京市已率先出台了公租房向外来人口开放的规定,希望各地都能够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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