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力度。会议指出,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是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今年各地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涉及居民近700万户,比去年增加一倍。去年以来,各地先后开展试点探索,将老旧小区改造列为补短板的重要抓手。目前在多重政策推动下,各地应尽快开展调查摸底、确定标准、制订计划,全面铺开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老旧小区是指建于2000年年底以前,公共设施落后,严重影响居民的居住和生活,且未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住宅小区。老旧小区改造,不同于棚改的“推倒重建”,而是在既有基础上“提档升级”,既要将居民的“美好居住”放在首位,又要与城市规划相结合,可以有效促进城市从“面子”到“里子”的综合整治,十分考验政府精细化治理能力。
从实际情况看,多个省市老旧小区改造的数量和速度都有提升的空间。目前,部分省市公布了老旧社区的改造数量,北京市2017年启动改造项目累计达243个,目前已完成改造44个,3年完成率为18%。此外,陕西、河南、河北、黑龙江等省也下文要求确保老旧社区改造项目尽快开复工,但在改造规模和数量上均未有增加。同时,试点推进过程中,发现存在诸如协调机制、改造规范、资金来源等方面的诸多难点堵点,改造推进相对缓慢。
在此轮拉动经济增长的刺激政策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或能扩大内需拉动消费,对此,各部门应给予更多重视。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蔓延,将导致世界经济增长疲软,疫情的不确定性同样会影响到国内经济,需要采取扩大内需、挖掘市场消费潜力等强有力的对冲政策,从而起到“稳增长”效果。老旧小区改造短期内可以快速带动投资增量,扩大内需,拉动消费,可以成为疫情过后拉动经济的新动能。同时促进盘活老旧小区及周边资源向需求和就业端转化,增强社区服务和治理能力。
老旧小区改造涉及的范围广、部门多、内容杂,需要协调的资源很多,为避免改造中出现“翻烧饼”情况,应倡导建立政府牵头,市场化企业参与,相关部门协助的组织协调改造机制。积极吸引专业机构、房地产企业、物业管理公司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改造和后续管理中去。还要多元化扩充资金来源,多渠道拓宽资金投入,加大对参与老旧小区改造企业的金融扶持和投入力度,明确“谁投资,谁运营,谁受益”的原则,依托各级政府确定的改造区域内相关公共资源,搭建投融资平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中央推动的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对于逆周期促进经济增长、促进居民居住条件改善、增强社区治理服务能力具有重大的经济和社会意义。短期内可以迅速有效地扩大内需,促进就业,提振经济。长期来看,是补短板、强弱项、惠民生,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应得到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提质提速,促进各地有序推进、稳步落实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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