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扶贫开发局联合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从十个方面对就业扶贫工作进行明确。
在夯实就业扶贫基础数据上,《通知》指出,扶贫开发部门要做细做实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意愿摸排工作,逐户逐人精准核对外出务工现状,录入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人社部门要通过电话随访、网上经办等方式,及时掌握疫情期间贫困劳动力的基本情况,做好实名制信息动态更新。
加大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对具备返岗务工条件的贫困劳动力,要优先开展免费行前健康服务和“点对点、一站式”集中运送到岗服务,提供口罩等出行、返岗物资。对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实现就业的贫困劳动力,按规定落实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和交通补贴。
促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在确保防疫安全的前提下,支持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等载体尽快复工,做好清理核查,推进规范管理,提高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比例。各类企业、扶贫车间等生产经营主体招用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符合条件的,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落实相关奖补政策。
统筹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增设保洁环卫、防疫消杀、卡点值守等临时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并给予适当的岗位补贴。对身体健康、热爱公益事业、自愿参加社区服务的贫困劳动力,可适当放宽年龄,并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予以保障。
此外,《通知》还明确,做好重点区域就业帮扶。紧紧围绕全省2020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将45个深度贫困县特别是挂牌督战的7个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所在地区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普惠性政策与超常规举措并举,就业帮扶与兜底保障并重,持续推进“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全覆盖行动”和“一帮一”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定向投放就业岗位,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适当扩大公益性岗位规模,多渠道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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