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国家文物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进行解读。“《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份专门针对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并以中办、国办名义印发的中央政策文件。”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说,“也是中央全面部署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的指导性文件。”
总体目标很明确
《意见》提出了总体目标:到2025年,紧紧围绕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文物依法保护水平显著提升,文物保护利用传承体系基本形成,文物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文物机构队伍更加优化,文物领域社会参与活力不断焕发,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初步实现。
刘玉珠介绍,中国文物规模和博物馆总量位居世界前列。据统计,中国现有不可移动文物76.7万处、国有可移动文物1.08亿件/套,以及数量众多的民间文物,全国博物馆5000余家。“就文物如何保护利用,《意见》列出了16项主要任务,包括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创新文物价值传播推广体系、完善革命文物保护传承体系等。”刘玉珠说。
社会力量可参与
在文物保护利用的社会参与机制方面,《意见》指出,要坚持政府主导、多元投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积极性。在坚持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所有权不变、坚守文物保护底线的前提下,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使用和运营管理。鼓励依法通过流转、征收等方式取得属于文物建筑的农民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
《意见》同时指出,要支持文物保护由抢救性保护向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并重、由注重文物本体保护向文物本体与周边环境整体保护并重转变,推动文物保护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落实各级政府支出责任。
管理机制将完善
关于文物资源利用的管理,《意见》指出,要建立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机制。同时,将健全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体系,制定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办法,建立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机制。完善常态化的国家文物登录制度,建设国家文物资源大数据库。
《意见》强调,要充分认识利用文物资源对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地方各级文物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依法加大本行政区域文物资源配置力度。文物博物馆单位要强化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功能,盘活用好国有文物资源。支持社会力量依法依规合理利用文物资源,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产品与服务。
合理利用要创新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顾玉才在发布会上指出,《意见》既强调文物保护也注重文物合理利用。为了做好文物合理利用这篇大文章,不仅要在政策、机制上有所突破,而且要在管理、实践中有所创新。国家文物局将在四个方面加大力度解决难题。
首先是实施中华文物全媒体传播计划,更好诠释中国精神、中国价值,汇聚中国力量。其次,落实落细社会参与的相关改革举措和配套政策,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利用的方式和管理模式。三是着力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四是要着力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依托国家海外文化阵地和国外文物机构,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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