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研咨询 - 产业信息门户

山西出台《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

    新建道路交付使用后未满5年的,不得挖掘道路敷设地下管线;鼓励采用综合管廊的方式敷设地下管线;在中心城区不得规划新建生产经营性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1月16日,从省政府传来消息,山西省出台《山西省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保障城市地下管线有序建设和安全运行。

    城市地下管线包括建设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地下供水、排水(包括雨水和污水)、再生水、燃气、热力、照明、通信、广播电视、消防、交通信号、公共视频监控、工业、电力、石油、煤炭等管线(含附属设施,包括延伸至地面的附属设施)及用于集中敷设上述管线的综合管廊。

    5种情形下不得掘路敷设地下管线:按照地下管线年度建设计划,地下管线工程应当与道路工程同步建设的;道路工程建设单位已经预建沟槽、预埋管道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未满5年的;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未满3年的;已经建设综合管廊并满足地下管线敷设要求的。

    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因紧急抢修地下管线,需临时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公路,不能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的,可以先行占用或挖掘抢修,同时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并在24小时内补办审批手续。抢修结束后,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城市道路、公路的原有技术标准修复路面。

    知前沿,问智研。智研咨询是中国一流产业咨询机构,十数年持续深耕产业研究领域,提供深度产业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定制服务等一站式产业咨询服务。专业的角度、品质化的服务、敏锐的市场洞察力,专注于提供完善的产业解决方案,为您的投资决策赋能。

版权提示:智研咨询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对有明确来源的内容注明出处。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稿酬或其它问题,烦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与您沟通处理。联系方式:gaojian@chyxx.com、010-60343812。

在线咨询
微信客服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700-9383
010-60343812
返回顶部
在线咨询
研究报告
可研报告
专精特新
商业计划书
定制服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