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从自治区农牧厅了解到,今年中央财政在自治区投资1.6亿元,计划建设400个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牵引性工程,对减少产后损失、提高产区择期错季销售能力、实现均衡上市、提高农牧户议价能力、化解滞销风险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对于补齐自治区现代农牧业基础设施短板、扩大农牧业有效投资、增加农牧民收入、促进农牧业产业和农畜产品消费“双升级”意义重大。
按照要求,实施主体是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牧场和农牧民合作社示范社(国家级脱贫旗县不受示范等级限制),已登记的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补贴方式采取农牧民自愿自建,政府以奖代补,补助标准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国家级脱贫旗县不高于40%,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主要针对蔬菜、水果、马铃薯,兼顾中药材、食用菌等品种建设,鲜食玉米、小杂粮等粮食作物、畜产品、水产品、禽蛋产品都不在今年的支持范围内。
截至目前,全区已有143个主体申请建设冷藏保鲜设施10万吨以上。松山区、四子王旗和乌拉特前旗被列为整县推进试点,在做好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同时,引导市场主体建设或改造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培育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运营主体,建立营销体系,增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支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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