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从省工信厅获悉,我省印发通知启动2021年度区域大数据开放共享与应用评估工作,以充分发挥大数据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优化民生服务、促进经济转型方面的作用,培育有利于大数据创新发展的良好产业生态。
此次评估分为综合类和特色类。综合类重点对区域数据开放共享及在各领域应用探索情况进行评估,这方面工作主体是县(市、区)人民政府;特色类重点对区域在特定行业、领域开展大数据开放共享与应用探索情况进行评估,这方面工作主体是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承担探索任务的县(市、区)。
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大数据发展办相关人士表示,推动区域大数据更好地开放共享与应用,还需在实施大数据重点项目、创新制度规范、开放共享环境营造方面更进一步,大力组织实施机制、提升产业支撑、培养专业人才,加速我省大数据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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