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吸引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到深圳工作,近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印发《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2020年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报指南》,符合条件的各类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可按照指引申请个税补贴,最高补贴标准为500万元。
个人申报人可于8月16日至9月30日,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提出补贴申请,并提交工作单位审核。
申报人应当符合以下身份条件之一:是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赴港澳定居的内地居民(已注销内地户籍);取得香港入境计划(优才、专业人士及企业家)的香港居民(不包括受养人);台湾地区居民;外国国籍人士;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回国留学人员;海外华侨。
同时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省、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省、市认定的境外高层次人才;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卡”的人才;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A类、B类)或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的人才;国家级、省级或市级重大创新平台的科研团队成员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院、公共卫生机构中的科研技术团队成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承担市级以上在研重大纵向课题的团队成员,市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等带头人,以及医疗卫生技术骨干人才;总部企业、世界五百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大型骨干企业、上市企业以及“专精特新”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科研团队成员、技术技能骨干和优秀青年人才;在深圳市重点发展产业、重点领域就业创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科研团队成员、技术技能骨干和优秀青年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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