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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电子证照”让群众少跑腿

    群众在省内住宿忘记携带实体身份证时,可现场通过真人认证方式,向工作人员出示身份证电子凭证,作为登记入住凭证。这是全省公安机关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有力举措。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改善企业、群众办事体验,省公安厅与省营商局密切合作,依托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积极探索“电子证照”深度应用,切实让群众体验到数字政府建设效能,真正做到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

    在充分学习借鉴先进省份在公安电子凭证建设应用方面经验的基础上,省公安厅逐一研究解决公安电子凭证使用所涉及的数据实时同步、应用场景建立、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问题,制定出台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凭证服务应用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为群众日常生活中使用电子凭证提供便利。

    5月1日起,辽宁公安已依托“辽事通”正式运行电子身份凭证和电子驾驶凭证,目前推出的应用范围包括旅馆住宿登记、交警路面查验以及违法处理等。居民电子身份凭证将逐步在全省2059家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1926个基层派出所、1.6万余家宾馆旅店等场所使用。

    截至目前,群众已通过“辽事通”申领电子身份凭证178612张、电子驾驶凭证158729张,标志着“一机在手,走遍辽宁”即将成为现实。

    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持续推进和优化公安电子凭证应用,不断拓展应用范围,并尝试推出更多公安电子凭证,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智慧政务”服务体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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