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重点梳理了三类资金渠道,分别是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长期贷款。下面,重点介绍一下这三类资金渠道。
一是中央预算内投资。“十四五”时期,同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对纳入储备院校清单,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将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积极支持。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每所支持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中职院校每所支持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下一步,将结合“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在原有储备院校清单基础上,增补支持200所左右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进一步加大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支持力度。
二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实施方案》提出,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每年3月前后、6月前后、11月前后将组织各地申报。各地要准确把握支持范围,提高项目前期推进效率,确保申报时已完成可研审批或者核准、备案手续。对符合条件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将会同财政部门积极予以支持。
三是中长期贷款。将加大向金融机构推荐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中长期贷款项目的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性”原则积极支持。需要强调的是,职业教育中长期贷款,支持的是财务状况良好、负债率低的职业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技术设备,请各地准确把握资金使用方向。
除了以上三个渠道以外,还有各级财政资金、商业贷款、开发性贷款、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等资金渠道。可以说,近年来对职业教育投入偏少的局面,已经得到一定程度改善。希望各地弄清吃透各种资金的支持范围、方式和申报要求,多渠道筹措资金,形成支持合力。
资料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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